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顺菱制冷厨用设备厂,该厂生产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250ES-10商用半自动切片机。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顺菱制冷厨用设备厂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D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法定代表人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陈市监行罚罚字〔2023〕124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违法事实本政府于2023年8月14日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顺菱制冷厨用设备厂生产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立案调查。经调查,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顺菱制冷厨用设备厂于2023年3月生产的商用半自动切片机(规格型号250ES-10),经滨州市厨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38-2008标准,依据《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处罚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250ES-10商用半自动切片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该批次不合格商用半自动切片机1台(已用于复检),无法执行;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罚款金额(万元)0.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5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