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从即日起对城区零售摊点销售冷冻肉等冷链食品采取规范限制措施,城区所有固定摊点包括春节年货临时安置摊点禁止从事加工、储存、销售冷链食品行为。
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购买鸡鸭鱼牛羊肉、海鲜等肉类冷冻食品请到取得合法资质的店铺、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