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设区市设置一个总仓;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做到“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建立追溯档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山西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管理,严防严控通过进口冷冻冷藏肉品输入新冠病毒风险。
总仓管理是指对流入山西省境内的进口冷冻冷藏畜禽和水产等肉品,在储存、生产、销售、加工使用前进行核酸检测、全面性预防消毒、信息追溯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山西省要求原则上每个设区市设置一个总仓,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实施严格的总仓管理、严格的消杀检测、严格的人员管理、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做到“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
山西省要求总仓应建立健全入场产品信息档案,完善巡查、自查和问题整改等制度,及时处置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建立追溯档案。
山西省明确核酸检测的主要内容为外包装、内包装及食品表面。外包装按照件件检测、全面消毒的原则进行,内包装和食品表面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检,确保类别、批次全覆盖。
据了解,对流入山西省境内但未经省内总仓管理,私自储存、生产、销售、加工使用进口冷冻冷藏肉品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