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国产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方式:线.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电线.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必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且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获取项目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文件费200元/标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