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冷冻切片机等设备项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冷冻切片机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3、质保期:包1冷冻切片机整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5年,包2超低温冰箱整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5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保修期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00000.00元(其中包1:冷冻切片机单价限价220000.00元/台,数量2套;包2:超低温冰箱单价限价60000.00元/台,数量1台。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费用、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6、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方式,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包组的投标并成为二个包组的中标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所投包组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应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4、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注明要竞标的具体包,同时参与二个包组的投标,须分开提交报名资料及制作投标文件。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01月05日起至2024年01月11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