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集中展现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卫生监督等工作特点和成效,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结合近年来在日常卫生监督执法中发现的违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病历是记录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的书面资料,可以反映医师的综合素质和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及管理水平。但在日常诊疗过程中,一些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不够重视病历的书写与管理。下面带大家“直击现场”,一起来找找茬。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