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过期肉清洗后再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最新通报

  今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梳理发现,11起案例中,有2起涉及“猪肉”问题,其中,明光市一对夫妻,购买进口临期冻肉,通过清洗重新打包,贴上新的生产日期等标签再对外销售。

  2021年4月以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紧盯规定动作,抓好自选动作,重拳出击,持续发力,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截至11月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4.46万件,涉案货值1.27亿元,罚没款3.47亿元。

  2021年8月27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发现一辆箱式冷链货车正在卸货,内装100袋“冷冻肉”,包装袋内外均无标签标识、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执法人员现场将上述100袋“冷冻肉”扣押至青阳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当日下午对上述扣押物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9月1日,该局委托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冷冻肉”进行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均为合格。

  经查,上述“冷冻肉”发货方为安徽绿亲然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上述“冷冻肉”的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该批动物产品无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涉案货值34000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等规定,构成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违法行为。该局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100袋、罚款34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5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检查发现三界镇三界村王某院内存有冷冻猪肚、猪耳朵1000余箱(每箱12-15公斤),除一种未标明规格的猪肚无法查看保质期外,其余规格的猪肚以及猪耳朵均超过保质期。该批冷冻食品25吨,货值58万余元。

  现场另发现新包装箱、标签若干,打包机一台,据当事人交代,上述工具主要用于对该批过期冷冻食品更换包装,然后继续对外销售。经查明,自2020年10月开始,王某夫妻二人在三界镇三界村经营冻肉生意,王某通过网上购买进口临期冻肉,到货后就地化冻,通过清洗重新打包,贴上新的生产日期等标签再对外销售。经初步核算,销售额达300余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且货值金额巨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于2021年3月6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